刊登日期: | 2019/8/30 |
發文日期: | 2019/8/15 |
發文文號: | 府教社字第1080157142號 |
主旨: | 預告廢止「苗栗縣政府主管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」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54號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廢止機關:苗栗縣政府。 二、廢止依據及原條例:詳如附件。 三、對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教育處(社會教育科)。 (二)地址:苗栗市縣府路100號。 (三)電話:037-559961。 (四)傳真:037-324626。 (五)電子郵件:air770927@ems.miaoli.gov.tw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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